电机配件因内置永磁体,属于第9类危险品(磁性物质),走空运须满足明确的检测与包装要求。
磁检报告须由民航局认可的CNAS资质机构出具,检测基于距货物2.1米处的磁场强度:
| 检测结果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≤ 0.159A/m | 按普通货物运输 |
| 超标但4.6米处 ≤ 0.418A/m | 需屏蔽处理,按第9类申报 |
| 4.6米处仍超标 | 禁止空运 |
报告有效期一般为1年,部分航司要求6个月内出具。
若磁场强度超标但可运输,须通过包装屏蔽降低磁场泄漏:
屏蔽材料:使用高导磁率材料(如冷轧板)包裹货物
分箱封装:强磁部件分箱独立封装,避免磁场叠加
外箱标识:粘贴“磁性物质”双语标识
重新检测:屏蔽包装后须再次送检,确保达标
未办理磁检或瞒报,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、目的港扣留或产生罚金。谎称“无磁”属于违规行为。
发货前告知服务商货物含磁性部件,提前完成检测与屏蔽包装。如同时含锂电池,还需准备UN38.3报告及MSDS。





